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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31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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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超市追贼弄伤腿 超市说“跟我无关”


我自己做生意的,家里几千万的资产,不缺这两万多块钱,我就是想叫超市赔偿我。 今天,老王在庭审中很激动。西湖法院今天开庭审理了老王在超市公文包被窃后,健康权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超市突遇拎包贼 老王是杭州人,是同德医院的退休职工,今年65岁了,现在自己办了个企业。2007年7月5日下午5点50分左右,老王在文二西路某超市内熟食品柜买鸭子时,突然听到有人喊: 抢包了!抢包了! 。老王一看,发现自己放在购物车内的一只黑色公文包不见了,并看到前面有一个小青年在跑。 老王马上意识 到自己的包被偷了,于是边追边叫: 抓小偷!抓小偷! 正在收银台付钱的小陈,听闻后立即帮原告一起追那个抢包人。当追到大门口时,小陈又叫上了一个保安一起追。后来,终于在古翠路上把偷包的小青年抓住,和保安一起押到超市并报了警。 录完笔录发现右膝受伤 本来小偷抓住了,事情也该结束了。不过,老王的包却被小偷扔在超市内的桌子底下,后来又被他人捡走了。当天晚上,老王到古荡派出所录完笔录,走路时突然发现右腿膝部有点痛。老王想,过一个晚上应该会没事了吧,但是第二天还是很痛,行走相当不便。后来实在不行,就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进一步检查后诊断为 右膝内侧半月板损伤 。 于是,第二天,老王就住进了同德医院的病房,经两个月的保守治疗,于2007年9月7日出院。出院前,主治医生告诉老王: 如果这次保守治疗效果不理想的话,下次必须采取手术治疗。 后来,老王右膝关节还是经常疼痛,于是,于2008年6月5日至6月13日在浙二医院住院,并开刀做了手术。 老王:我受伤超市要负责 老王说,前后两次住院医疗费,除公费医疗报销后,自己自理部分共花去6000多元。他在同德医院住院的时候,该超市的的负责人也曾派人去医院看望过他。但事后涉及赔偿事宜,该超市则表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同意协商解决。 在庭审中,老王称他在超市里被偷后边追边喊 抓小偷 ,而超市内的工作人员和保安却置若罔闻,毫无动静。他在超市内购物时,人身和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害。老王要超市承担他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25382.42元,以及丢失手提包内的价值3100元的现金和购物卡。 超市:我没有过错 而该超市的代理律师则表示,超市对于老王的受伤本身没有过错,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小偷也是门口追出去的保安抓获的,说超市置若罔闻是不成立的。老王怎么受伤的也没有给出证明,而且老王住院期间80%的费用是用于其他疾病的治疗的,用药里面居然还有治疗胃溃疡、冠心病、肝硬化、糖尿病的药,并不是治疗右膝关节。 至于老王在超市里丢失的公文包,超市的代理律师表示,小偷说他把老王的包扔在超市,而在超市并没有找到老王的包,所以不能证明老王的包是在超市丢的。老王也不能证明他包里有多少现金。叫他们赔偿包里的损失也是不合理的。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西湖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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