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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丧尸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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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小书迷们都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中,都在表示不知道看什么书好,很是烦恼,看了这么久小说的小编同样也有这种感受,但是不用迷茫!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推荐好看的小说,拯救你的书荒!让你们看个过瘾!喜欢的话请记得收藏哟~#拒绝书荒#

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我的女友是丧尸》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他的女友,变异了

第一本:《我的女友是丧尸》

精彩内容:

见变异丧尸的尸体倒下,叶恋立刻蹿了过来,一把就将他的脑内凝胶给掏了出来。

以叶恋现在的手上速度,她甚至能做到在掏出脑内凝胶的过程中,连一滴鲜血也不会沾上。而直到她放开手后,变异丧尸那被掏出了一个大洞的后脑才开始慢慢流出红白混杂的混合物来。

让凌默惊讶的是,变异丧尸的脑内凝胶,和普通丧尸的完全不同。普通丧尸的脑内凝胶只是微微泛红,但此时从变异丧尸的脑子里掏出的这块凝胶,却被红色的脉络完全覆盖了,乍一看去,就像是块瑰丽的红色宝石。

向叶恋下达了一个稍等的命令后,凌默从她手里拿过了这块凝胶,放到眼前仔细地看了看。

之前凌默就曾猜测,这凝胶应该是被病*感染的病灶,类似于体内结石一样的存在,只不过更为柔软一点。大概正因为病灶存在于脑内,才会让被感染的人失去理智,沦为丧尸。

而吞食病灶,则让叶恋体内的病*更为纯粹,受到病*的影响也会逐渐加深。这或者是条以*攻*的路子吧……

放到鼻下一闻,一股很淡、但非常刺鼻的味道顿时蹿了进来,让凌默立刻皱起了眉头,险些直接被呛晕了过去。不过这种正常人无法消受的东西,在叶恋眼中却是无上美味。

看这块凝胶的样子,里面所含病*的纯度绝对比一般丧尸的凝胶高得多,考虑到之前曾出现过的情况,凌默决定等找到合适的地方休息时,再让叶恋吞食这块凝胶。否则她当场晕过去也就算了,就连凌默也会失去行动能力,到时候随便来一只普通丧尸,都能让他玩儿完。

越过变异丧尸的尸体后,凌默皱着眉头踏进了这个简直跟屠宰场没什么两样的工作间,而叶恋则被他留在了外面,以防止鲜血的味道吸引到丧尸。

地板上就像是糊上了一层血肉,踩上去的感觉都有些怪异,一股浓浓的腐臭气息更是呛得人脑仁生疼。

一想到这些血肉和骨骸里也许就有王凛,凌默就恨不得把刚才那变异丧尸的尸体再拖过来狠狠揍一顿。

工作间里有许多成品或半成品的工艺刀剑,但这都不是凌默想要的。他在里面翻找了好一会儿,才从半片沾满血迹的袖子下找到了一个箱子。

这箱子一打开,果然有好几把匕首和短刀,一拔出来,都是寒光毕现。开了刃的刀口看上去非常锋利,而且质量相当不错,比那些笨重的菜刀要好多了,也便于携带。

仔细试了试手感后,凌默选中了一把短刀挂到了腰间,又挑了一把顺手的匕首。有这两样东西,应该能在前往主城区的过程帮上一点忙吧……

叶恋虽然强,但越往城区走,遇到的丧尸数量就越多,全靠叶恋根本是行不通的。

而且正因为和叶恋在一起,因此凌默总有一种微妙的心理。他希望能比叶恋更强,而不是靠叶恋苟延残喘,这样当有一天叶恋恢复理智时,他才能挺直腰杆面对叶恋……

与叶恋建立精神联系后,能够同叶恋一起进化,这正好给了凌默一个变强的机会。但光是一起进化还是不够的,作为变异丧尸,叶恋的身体强度要比凌默高得多,而凌默的优势则在于学习和不断摸索战斗的技巧。

这些天在和叶恋一起战斗的过程中,凌默的确从实战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一点,从他刚才和变异丧尸的战斗中就可以看出来。

不过这样还不够……凌默走出工作间,有些复杂地看向了叶恋的背影。

已经证实了的确有像叶恋这样的变异丧尸存在,而且单从叶恋的惊人成长速度中就可以看出,恐怕很快就会遇到比变异丧尸更强的存在。尤其是在丧尸密集的城区内,变异丧尸的数量恐怕也不少……这么看来,自己变强的速度还不够快。

“走了。”

见店内也找不到其他东西了,凌默便带着叶恋离开了。虽然对于叶恋来说,她接收的完全是来自于凌默的精神指令,但在凌默眼里,她还是当初那个会撒娇的漂亮女孩儿,不由自主地就会跟她说话。

但凌默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离开之后,店铺对面的一幢二层小楼中,突然有一只纤细白嫩的手拉开了厚重的窗帘,一双清澈的眼睛透过那道细细的缝隙,目送着凌默和叶恋消失在了路口。

“王凛,怎么了?”

一个男子的声音从屋内传来,疑惑地问道。

被叫做王凛的女孩儿立刻放下了窗帘,她转头看向了有些昏暗的屋内,一张轮廓分明的精致脸蛋上没有什么表情,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显得更加病弱:“那只变异丧尸被干掉了,里面的短刀也被拿走了,还是最好的那把。”

说话的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惊讶地问道:“不可能吧!用的什么办法?”

“正面交锋。”王凛的神色也显得有些复杂,“本来考虑到那好歹是我家亲戚,打算找个合适的方法做了他,没想到竟然有人能够正面跟变异丧尸对抗……他们来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他们了,一个没什么战斗力的女孩儿,另一个有点面熟,但想不起来是什么人,看着也没什么特别……”

“好厉害!亏我们还想了那么多办法,没想到被人抢先了。”男子露出了极为震撼的神情,不过更多的却是郁闷。

这时王凛突然十分不满地闷哼了一声:“关键是那把刀!那可是我亲手打造的,竟然被他拿走了!要不是为了那把刀,我也不会特地跑回来。”

“已经被拿走就算了吧……”男子一愣之后,立刻有些无奈地说道。

王凛的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怒意:“不行!我用了大半年时间才做好的,凭什么被他拿走!干脆我们现在去追他!”

“别自找麻烦了……”

“你就是这么胆小怕事!总之别让我再碰见他,否则我一定要他好看!居然拿走我东西,强盗!”

“是,你说得对……”男子头疼的附和道,突然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刀已经没了,现在怎么办?只能去你表姐家的店里看看了吧?顺便看看他们家有没有幸存下来的……”

“巴不得他们都死了才好!”王凛的脸上露出一抹厌恶的神色,不满地嘀咕了一声。

但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她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没办法了,那家人得了外公真传,做的刀也不差,过去看看吧。要不是除了刀我不会用别的,我也懒得去呢!话又说回来了,刚刚那个男的,越想越觉得有些眼熟……”

“这种小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见过也不稀奇。别想了,早点做准备,然后去你表妹家吧。”

相比于王凛的冷淡,男子却是极为兴奋,而看着男子的反应,王凛只是闷哼了一声:“真希望他们都死了!尤其是刚才那个,居然拿我的刀,祝你早死早超生!”

而此时正往临时落脚点赶的凌默,突然感觉到头皮一麻,一股凉气骤然从脚底蹿了上来。

他连忙回头,却什么都没有看见,只有几具刚刚被放倒的丧尸尸体。

“怎么回事,错觉?”

凌默狐疑地四下看了看,最终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转头看了一眼叶恋,带着她匆匆离开了。

第二本:《完美世界》

精彩内容:

祭台以巨石砌成,很开阔,紧邻折断的老柳树而建,此时上面堆积满了猛兽,如同一座小山似的。

鲜红的兽血染红了巨石台,沿着石面上的刻图而淌,红艳艳,加之巨兽粗长的兽毛、寒光闪烁的鳞片以及狰狞的巨角等,触目惊心,有一种惨烈的洪荒气息扑面而来。

在老族长的带领下,石村的男女老少一起祷告,请求柳木庇护,这是一场严肃的祭祀过程,而这也是一种惯例,每次狩猎回来都要进行。

焦黑的树体如同过去一样寂静,并没有一点反应,一如往日不曾取用祭品,但是很多村人却知道,它有灵!

终于,祭祀完毕,人们都长出了一口气,重新浮上了喜悦的笑容,开始搬这些猛兽的尸体,准备去放血、切割。

“很多年了,祭灵都没有动过一次供品,还需要每次都进行祭祀吗?”一个少年小声咕哝。

“臭小子你乱说什么!”他的父亲怒瞪铜铃大眼,抡起蒲扇大的手就要揍他。

老族长摆了摆手,制止了,轻声道:“祭灵,是我们祭祀与供养的灵,贵在心诚,我们虔诚待它,它才会守护与保佑我们的村子。”

少年的脸憋的通红,慌忙道:“族长我不是心不诚,只是觉得,祭灵好像并不需要这些祭品,从来都没有动用过。”

“心意到就好了。”石云峰拍了拍他的肩头,用心解释道。

祭灵,也叫“祭之灵”,是一个部族“祭祀与供养之灵”的简称,它守护村落,震慑大荒中的凶兽。

族中的老人还记得,几十年前的另一个祭灵可不这样,那是一块奇石,每次献上的祭品都会失去大半精血,被它吸收。

直到有一日深夜,老柳树来了,那块奇石选择远去。一切因此而变。

想到当年那个雨夜,老族长有些心神恍惚,那时他还是一个少年,曾经亲眼目睹了那副震撼性的可怕画面。

在那个深夜,电闪雷鸣,大雨磅礴,暴风雨狂暴到极致,大山都被雷电劈塌了许多座,山洪如海,凶兽如潮狂奔,景象恐怖。

就是在那时,一株通天的大柳树在云层中出现,沐浴雷海,缭绕山岳粗的闪电,万千柳条化成一条条炽盛的神链,刺透了整片天穹,像是在与什么东西战斗。

最后,大柳树折断,浑身焦黑,缩小到现在这般大,坠落而下,扎根在了石村中,与此同时闪电消失,倾盆暴雨退去。当夜村中所祭祀与供养的那块奇石就离开了。

每一次想起,老族长都阵阵心颤,老柳树不是从其他大部落或山川大泽中移根而至,而是自天穹降落,遭遇无尽雷霆电海而损,村中没有几人知道。

最初的几十年,它通体焦黑,没有一点生机,像是彻底死去了,直到十年前才抽出一条嫩绿的新枝,而后再无变化。

“臭小子,你们小心点,难得收获到了这些凶兽,它们的血精还有筋脉以及部分骨骼珍贵的惊人,别流失了精华。”老族长回过神来叮嘱道。

族中的青壮年银刀霍霍,正在切割巨兽,不时发出铿锵声,火星四溅,巨兽的骸骨坚硬的惊人。

有人早已准备好了陶制的大罐子,接取那保留在兽体特殊部位的血精,这是极佳的血补大药,非常稀珍。

这堆兽尸又以貔貅最珍,虽然只是一个后裔,远远比不上血脉纯净的貔貅王族,但是一样蕴含有部分真血,价值惊人。

距离上次捕捉到貔貅这种凶兽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它们太过凶残与强大,一爪子下去就能坏掉一个强者的性命,实在不好对付,凶戾惊人。

可以说,这次收获之丰让人咋舌。

“唔,这双头火犀的犀角中保留的真血也极其惊人啊,不比那只貔貅差!”一个老爷子亲自操刀,解开了犀角下坚硬如金石的血肉,淌出一股赤红如火光般的真血。

忽然,那血液竟然化成了一团红芒,一只巴掌长的双头火犀浮现,浑身赤红,栩栩如生,愤怒咆哮。

“好东西,这真血药性极强,不比那貔貅差!”操刀的老爷子哈哈大笑,快速用陶罐将那犀血收了进去,牢牢封住了罐口。

“族长,这头龙角象的角也是好东西啊,我们寻到时它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然真收拾不了。”一个青年道。

石云峰点头,道:“真是不多见,它头上的这对龙角生长有些年头了,小心地凿下来,是难得的补骨宝药。”

“夔兽独腿的这条筋真坚韧,用斧头都砍不断啊。”

“都是好东西。臭小子小心点,别将飞蟒双翼处的宝血糟蹋了!”

族人欢喜,皆充满笑容。

只有一群孩子都一缩脖子,一溜烟似的跑了,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所谓的血药、骨药大半都会用在他们的身上,又要开始“受罪”了。

直到半个时辰后,猛兽身上生长的“宝药”才被采尽,族长与几位老人满意的点了点头,收走了那些陶罐,拿去处理。

“这么多的猎物,一会儿腌制一部分,然后熏烤、制成肉干一部分。”有经验的老人开口。

如此多的猛兽堆在一起跟小山似的,全村人很多天都吃不完,如果腐坏了实在是一种浪费,对于食物有些短缺的村人来说绝不能容许。

各家各户的女人开始上前分肉,皆带着真心的笑容,早先担心外出的男人,现在不仅都平安回来了,还收获还这么丰,这是上天最好的恩赐。

各户炊烟袅袅,半个时辰后阵阵肉香散开,各家铁锅中熬炖的肉块都快要烂了,孩子们早已等不及。而架在火堆上烤的兽肉也开始变得金*油亮,在往下滴油脂,落在火堆中哧哧作响,那些壮硕的汉子也都忍不住了,开始动手撕肉,咬的满嘴流汁,胃口大开。

“娃子,这是貔貅肉,多吃一些会长出大力气来,是难得的珍肉啊。”

“臭小子多吃点,这可是双头犀的肉,多补一些可以让你的皮骨结实的跟铁块似的,别吃那最没用的树猪肉。”

各种猛兽成为了村人晚间最丰盛的食物,诱人的肉香飘散向街上,引人食欲如潮,阵阵欢笑声传来,整个村子都一片喜庆。

第三本:《豪门宠婚:二少,先婚厚爱》

精彩内容:

一个人下楼,走到餐厅的时候,叶依白就后悔了没有听霍歌的话,至少也要等着霍诗一起啊。

要不?先撤?

叶依白心想着,里面坐着的除了昨天见过面的霍老爷子,其他的应该都是霍家大院的人。

那个坐在霍老爷子左侧的,看上去和叶擎的气场如出一辙的,应该就是霍歌的父亲,现任霍氏的董事长了吧。右侧的,就像是鼻梁上架了副眼镜的霍歌,那应该是他的大哥霍临?那旁边那个一定是大嫂乔雅冉。

还好昨天在庄园听爷爷说了些霍家的事,现在她只能凭着感觉去推测每个人的身份。

混蛋霍歌,该在的时候偏偏不在,不该在的时候撵都撵不走。

叶依白在心里暗暗抱怨着。

"依依啊,昨天有休息好吗?"霍老爷子看着站在门口的叶依白,和蔼的笑着问道。

完蛋!现在不进去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叶依白轻轻呼了口气,随后收起紧张的心绪,换上笑容走进了餐厅。

"霍爷爷,我休息得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

霍老爷子的笑帮叶依白缓解了一些忐忑的情绪,看着老爷子,她总是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就好像在自己家一样。

“霍伯伯,大哥,大嫂。"

叶依白转过身,按照自己的推测对着餐桌上的人一一问候着。

"休息好了自然最好,快坐下吃早饭吧,听老二说,你一会儿还要去上班。"

霍歌的父亲霍建满意的笑着,示意叶依白坐在自己对面。

一大早他就听见霍诗在厨房和乔雅冉叽叽喳喳的在讨论自己这个未来的儿媳妇,现在一见,真不愧是叶擎的女儿,举止落落大方,也很懂礼貌。

霍临和乔雅冉也礼貌性的和叶依白点点头。

还好,看上去都比想象中的好相处。

叶依白心想着,脸上的表情似乎也更放松了些。

霍家大院的早饭,也许是众口难调?中式的清粥,西式的面包,日式的寿司都有?这一定是自己吃过最丰盛的早饭吧。

从昨天开始就没有好好的吃饭,再加上现在是一个人的身体要养活两个人,从霍诗给自己化妆的时候,叶依白就感觉自己饥肠辘辘了。但这个场景,应该不是能随意吃的气氛吧?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就让厨房多准备了些,这里就当自己家,别客气。"

乔雅冉温柔的笑着说道,站起身给叶依白盛了一碗清粥。

霍歌的母亲也去世得很早,在这个家里,乔雅冉的地位自然就是女主人。

"谢谢大嫂。"

"不用叫得这么生疏,你和诗诗差不多大吧?你和她一样叫我雅冉姐就行了。"

叶依白抬眼看着乔雅冉,心里感叹着,真不愧是书香门第的千金,一颦一笑满是优雅和气质。

可能是宝宝也饿了,叶依白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胃口居然这么大,但是看餐桌上的人都停筷了,自己也不好意思再接着吃。

但还是感觉肚子没有填饱,叶依白真怕不争气的肠胃一会儿会咕噜噜的叫起来。

话说霍歌这两兄妹到底在干什么啊!这么半天还不下来!

"依依啊,吃饱了吗?可不能饿着啊。"

霍老爷子看着呆呆看着空碗发呆的叶依白,关心的问道。

当然没有!我还能再吃!

叶依白脸上挂着乖巧的笑容,淡淡的说:"吃饱了霍爷爷,早饭很丰盛,谢谢雅冉姐的准备。"

好歹叶依白也是叶家的千金,代表的是爷爷和父亲,整个叶家的颜面。有些话,只能留在心里说给自己听。

"冉儿啊,叫人把桌子收拾了吧,别耽误大家上班。"霍建对着乔雅冉淡淡的说道。

"咕噜噜……"

原本寂静的餐厅里发出了不该发出的声音,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在同一个地方。

不!这不是我!

叶依白捂着肚子,害羞的低下头。虽然她很想那样说,但这声音的的确确是从她的肚子里发出的。

不大不小,在空荡荡的餐厅里却格外突出。

叶依白抬起头,准备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我……"

"大嫂,不用让人收拾了,依依再陪我吃一些,毕竟是两个人的饭量。"

就在叶依白几乎绝望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原本该让她讨厌的声音。

她以前怎么没觉得霍歌的声音这么有磁性,语气又这么的温柔动听呢?

"唔,雅冉姐,我也没吃呢哈哈哈,不用收了。"霍诗也冒出个头笑嘻嘻的说道。

两兄妹就像叶依白的救世主一样,站在她身后。叶依白一瞬间竟感觉自己就像曾经看的那些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在最危急的时刻被王子和骑士拯救。

"两个人的饭量?"

原本起身准备离开的霍建听见霍歌的话,止住了脚步,回过头有些震惊的问道。

对于叶依白突然住进霍家大院,霍建并不了解这里面的情况,这是霍老爷子的决定,虽然不妥,但也不能多说些什么。

"哈哈哈,小建啊,你可真是老糊涂。"

霍老爷子突然笑出声,用手指着霍建嘲笑的说道。

"嗯,依依怀孕了,我要当爸爸了。"

霍歌拉开椅子坐在叶依白身旁,就像在说一件小事一样,语气平淡。

轰!

这个消息无疑于一个无形的炸弹,除了霍老爷子和霍诗,在场的人都惊讶得不禁张开嘴。

霍歌要当爸爸了?

乔雅冉转过身看着一直坐在一旁一言不发的霍临,他似乎也不知情,嘴唇有些吃惊的微张,但脸上很快又再次恢复了平静。

"这个消息,很爆炸吗?"

看着爸爸和哥哥嫂嫂的表情,霍诗有些不解的问道。

以霍歌以前的德行,如果不是防护措施做得好,在外面传播的小蝌蚪应该都能再造一个地球村了吧?

"老二,来一下书房。"

听到叶依白怀孕这个消息,最吃惊的无疑是霍建。

叶擎的品行,叶家固守的原则,作为叶擎曾经的挚友,他是最了解的。让霍建最震惊的不止是自己的儿子要当爸爸或者自己要当爷爷。

而是叶擎的女儿,怎么可能在未婚的状态下,就怀上了霍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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